草稿-待法律審閱 本文件為草稿,尚未經律師審閱,正式公告前內容可能修改。標示【待律師確認】的條文須由律師決定。
文件代碼:rewards | 版本:v1.0-draft | 草擬日期:2026-10-09 | 本辦法為平台服務條款之一部分
第 1 條 通則
- 依本辦法發給之額度均為贈送額度,適用額度使用條款:僅限平台服務使用、不可轉讓、不可兌換現金,並有使用期限。
- 各項獎勵之金額、上限及有效期限,以本平台公告之價目表或活動頁為準;本辦法所載「目前」之數值為草擬時之公告值,嗣後調整依平台服務條款第 5 條公告。調整不影響已發給之獎勵。
- 領取任何獎勵前,公司負責人或管理員須先同意平台服務條款、額度使用條款、跳單規範及本辦法之最新版本。未同意前發生之獎勵暫不發給,同意後得申請補發。
- 獎勵以公司(統一編號)為單位發給。額度錢包凍結期間應發給之獎勵暫不入帳,解凍後入帳。
第 2 條 進駐贈送額度
- 資格:會員公司完成統一編號驗證(比對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,必要時由本平台人工審核)。
- 次數:每一統一編號終身限領一次。公司刪除帳號後重新註冊、或以同一統編另設公司帳號者,均不得再領。
- 金額與期限:目前為 30,000 元贈送額度,自發放日起 12 個月內有效。
- 適用於供應商、採購商及運輸商。
第 3 條 創始會員補償
- 資格:於訂閱制時期經本平台認定為創始會員(享有免費 MVP 方案或「終身免年費」承諾)之公司。
- 內容:每家一次性發給贈送額度,目前為 30,000 元,自發放日起 12 個月內有效。本項補償與進駐贈送額度可同時領取。【待確認:兩者是否擇一】
第 4 條 運輸完成獎勵
本項獎勵於功能正式開放時適用,開放日另行公告。
- 資格:運輸商經供應方於本平台指派為承運商,且該筆訂單經收貨方確認收貨。
- 金額與上限:目前為每趟 100 元,每家運輸商每日以 20 趟為上限。同一訂單僅發給一次。
- 同一組公司於短期內大量互相下單者,本平台得暫緩發給並人工審查。
第 5 條 介紹客戶獎金
- 介紹人資格:介紹人公司須已完成統一編號驗證。
- 介紹方式:介紹人於額度錢包登記被介紹公司之統一編號。同一統編以最先登記之介紹人為準;每家介紹人每日登記數有上限(目前為 20 筆)。
- 被介紹公司之條件(須全部符合):
- 該統一編號從未於本平台註冊、驗證或領取進駐贈送額度;
- 被介紹公司於介紹人登記之後始註冊;
- 被介紹公司完成統一編號驗證,並於本平台完成首筆成交(訂單經採購方確認收貨,作為買方或賣方均可)。
- 金額與期限:目前為每家 1,000 元贈送額度,自發放日起 12 個月內有效;本平台得依被介紹公司之角色分別訂定金額。
- 不予發給或轉人工審核之情形:介紹自己之公司;介紹人與被介紹公司之商工登記負責人或登記地址相同,或平台帳號之電話、聯絡人、地址相同者,轉由本平台人工審核,經審核認定為關係企業或同一實質經營者,不予發給。
第 6 條 知識貢獻獎勵
- 範圍:投稿專業文章或案例、補充規格資料、更正資料,以及會員於知識庫所提題目經本平台採用並生成文章。
- 審核:投稿須經本平台審核通過後始發給;退回者不發給,並告知退回理由。投稿內容須為會員自行創作或有權授權者,不得抄襲或侵害他人權利。
- 金額與上限:目前為每篇 50 元;每家每月合計上限 2,000 元,達上限後當月不再發給,亦不遞延至次月。每家每日投稿數有上限(目前為 5 篇)。
- 會員同意本平台於知識庫及相關服務中,編輯、刊登及使用經採用之投稿內容。【待律師確認:著作權授權範圍】
第 7 條 儲值加贈
依儲值方案加贈之贈送額度,其金額及有效期限依方案公告。該筆儲值經退款或撤銷時,加贈額度一併收回。
第 8 條 取消與追回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本平台得拒絕發給獎勵,或追回、作廢已發給之贈送額度;已用於扣抵費用者,得自其他額度扣回,額度不足者記為未結清費用:
- 以不實之統一編號、公司資料或冒用他人名義取得;
- 以虛偽交易、自買自賣、多帳號、關係企業互相介紹或其他不正方法取得;
- 作為獎勵條件之交易經取消、退貨或認定不實;
- 投稿內容經認定抄襲或侵害他人權利;
- 違反跳單規範經處分確定。
追回前,本平台將通知會員並給予 7 日陳述意見之機會;申訴程序準用跳單規範第 6 條。
第 9 條 活動之變更與終止
本平台得調整或終止各項獎勵,並依平台服務條款第 5 條公告。終止前已符合資格者,仍依原規定發給。